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02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厅字〔2017〕53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即墨华骏物流园"12.1"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青安办〔2017〕152号)和青岛建委建管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7〕56号)等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华骏物流园"12.1"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建筑工程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现阶段冬季施工受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影响,以及年终岁末赶工期、抢进度、人心浮动等不利因素,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针对节日前后安全工作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严密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

  二、强化重点,扎实开展安全检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吸取华骏物流园"12.1"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工程施工阶段性特点,重点加强消防、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边防护、高处坠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整改,扎实做好防火、防雪、防滑、防中毒、防触电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组织部署好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尤其要重点加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实施等环节进行检查。要确保基础平整坚实、排水通畅;按规定设置垫板、钢底座、扫地杆和纵横向剪刀撑;拉节点设置要牢固,切实做到拉节有效,确保大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

  三、规范停工工程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停工前,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要将自检情况和停工报告(加盖三方公章)于停工前三天报送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中要明确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施工现场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对上报停工的工程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值班带班制度、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应急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工地全面做好停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值班管理,确保通讯畅通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制定各级值班人员值班表,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人员到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安全管理人员信息传递畅通,遇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项目门卫、值班室严禁使用煤炉、火盆等设施取暖,防止火灾、中毒事件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春节即将到来,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隐患排查整改意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安全。

  (二)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和企业自查的实际情况,结合冬季施工检查,及时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抽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运行情况、应急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内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特别对重点工程进行重点监控,责任落实到人。

  检查中凡发现企业落实冬季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达标的,申报停工后擅自复工建设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按《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