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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食用野生菌菇中毒的消费警示

2018-06-20

  随着雨季来临,气温升高,空气潮湿,野生菌菇进入生长旺季。野生菌菇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病死率较高,且尚无特效疗法。为有效防范因食用有毒野生菌菇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青岛市即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如下:

  一、鉴别野生菌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方法,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鉴别方法。广大市民不要随意到野外采摘当地不熟悉、难以判断毒性的野生菌菇。

  二、各类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要切实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严禁私采加工野生菌菇,严禁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野生菌菇,严禁采购难以识别毒性或已霉烂的野生菌菇,严禁凉拌食用野生菌菇。

  三、食用野生菌菇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份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

  食用野生菌菇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对于情况紧急,或者在等待就医过程中的患者,如果反应是在6小时内发生的,毒素仍然停留在胃里,还未被吸收到血液中,可以先采取催吐、导泻的方法(用手指伸进口中刺激咽部,喝下大量的淡盐水或服催吐药物等)使毒素尽快排出体外。

  区食药局提示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8851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