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8-07-20

  7月17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即政发[2018] 31号),对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了普查对象是在即墨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一是要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合作、信息共享,掌握普查对象有关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确保能够充分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及相关部门行政记录开展普查工作。二是要注重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与要求,宣传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积极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三是要选优配强普查队伍。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要加强培训和日常管理,为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人员力量保障。四是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五是要严格质量管理。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六是要坚持依法普查。从事经济普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开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务、副区长鞠朝友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