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对原《即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即墨区商务局关于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商务局
2018年5月15日
即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提高商务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商务领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即墨区商务领域督导行业发生的下列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1. 一般(Ⅳ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超出即墨区商务局处置能力的,或由区人民政府责成商务主管部门处置的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市商务局提供相关保障的其它安全生产紧急事件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 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即墨区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科室为责任主体,分级响应,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快速反映、协调应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对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4. 依法处置、职责明确。各参与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时,负责现场应急处置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是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副指挥按分管行业业务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措施,各成员科室按照指挥部指令,率领本科室人员落实应急处置指令。
指挥部总指挥: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
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
成员:由办公室、内贸科、信访科、外资科、外贸科、市场办、监管中心、蔬菜办、电商办和招商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应急处置指挥部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具体承担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1. 综合协调组
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和督导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排查处置工作;承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协调各处置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负责编写应急处置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关于事故处置的指示和批示;负责保障突发事件处置所需资金、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参与事故处理工作。
2. 现场处置组
责任部门:内贸科、外资科、外贸科、市场办和监管中心等相关科室。
主要职责:
市场办:负责协助消防、公安和事发地政府处置发生在二手车流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
监管中心:负责协助消防、公安和事发地政府处置发生在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拆解等特殊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
内贸科:负责协助消防、公安和事发地政府处置发生在商场(超市)及典当、融资租赁等特殊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
外资科:负责协协助消防、公安和事发地政府处置发生在融资租赁(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
外贸科:负责协协助消防、公安和事发地政府处置发生在保税流通外贸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
蔬菜办:负责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协调相关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生活必需品的保供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协助消防、公安等部门处置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应急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含有可能对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后,最先发现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发现后应当立即通知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发现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商务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有关处室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并根据事态发展和领导授权及时向区应急办公室(88551078)和区安委会办公室(88510179)报告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二)先期处置。按照局安全生产应急及突发事件涉及行业和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置科室(单位),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向事故发生地政府或企业了解事故情况,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应急响应联动。积极主动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提高应急保障,协调企业维护现场秩序和稳定工作。
(四)善后处理。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帮助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造成局部市场供应短缺时,及时启动《青岛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区市相关市场供应预案,确保市场保供稳定。
四、应急保障
(一)应急培训。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各科室应急处置人员能力建设,经常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水平。
(二)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或督导有关单位、企业、部门进行预案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各参与处置单位人员之间的配合与沟通。
(三)专家评估。应建立行业安全生产专家评估制度,成立由各商务领域行业专家队伍,定期对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进行评估,修订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商务领域经营安全。
五、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应急处置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和处置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
(二)实施A、B角制度。各科室由科长、副科长或者科室骨干分别为A、B角,当A角不在岗位时,由B角负责A角工作。
(三)保障通信畅通。各应急处置组全体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奖惩制度。对不服从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不及时到岗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应急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五)预案修订完善。本预案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进行修订完善。
(六)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