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法规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文法规

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 制发机关:
  • 发布日期: 2017-11-08
  • 发布文号:
  • 索引号:

 

各国土资源所、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2017〕21号)和即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安〔2017〕5号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危旧房屋和玻璃幕墙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源头治理,努力实现本质安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的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深刻汲取其他地区事故教训,督促我市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企业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企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深入工地、深入企业、深入生产现场,深入危旧房屋居民区,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工地、落实到危旧房屋居民区,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重点检查各采矿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悬石浮石和高陡边坡等不安全因素。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矿山安全度汛,推进矿山专项升级,尽快完成矿山企业“四评级”相关工作。

(二)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砂石开采、加工、存储场所调查摸底,摸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底数,并研究治理整顿方案,依法查处、顶格处罚、绝不姑息。

(三)对老楼危楼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进行安全排查,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合法建造的房屋及玻璃幕墙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种类、数量和现状,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风险隐患台账,科学分析评估,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强化全市房屋使用安全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管理,预防房屋安全和玻璃幕墙安全事故发生。

(四)对危险化学品产业用地,严格按照即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即安[2017]6号)文件规定,对危险化学品产业用地实行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

三、职责分工

(一)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编制合法采矿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检查执法计划;督导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种数据的统计汇总、周报、月报、工作总结等相关上报工作。

(二)执法监察大队:负责砂石开采、加工、储存场所调查摸底,研究制定整顿方案;负责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持证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负责违法矿产资源案件的数据统计和分析等相关工作。

(三)房产处管理处公房科: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房屋安全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跟踪督导工作;对危险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协助产权人(管理人)委托相关机构对危房或幕墙建筑进行安全鉴定。

(四)土地利用科:负责危险化学品产业用地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发改部门未给予立项的危险化学品产业项目用地,不予供地。

(五)各国土资源所:负责对辖区内的矿产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做好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的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其他各项具体工作。

四、实施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3日至6月15日)

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即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部署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利用会议、标语等形式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加强政策宣传,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6日)

按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自查自纠后是否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分别依法采取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或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依法取缔非法盗采、加工、存储、买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全面排查玻璃幕墙危险隐患情况。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17日至9月16日)

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整治,逐项销号落实。要严格执法标准,依法整改消除各类隐患,对情节严重的,按照程序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7日至9月30日)

认真总结这次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好这次活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整安全工作监管机制,积极探索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的措施和手段。牢固树立“经常抓、抓经常”的思想,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重要性,是全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事故的重要举措。局将该项工作列入办公会内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汇报、调度进展情况,集中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

    (二)广泛宣传,正确导向。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活动的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对活动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加以推广。

(三)建立机制,完善制度。通过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建立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玻璃幕墙定期排查等制度,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建立矿山安全生产新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不尽职尽责,工作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局纪委严肃处理。

 

附件: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即墨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