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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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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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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资源所,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2018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执行。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

                  2017年3月19日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将在青岛市局党委和即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瞄准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准突出问题和短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更加重视提高供给质量,更加重视资源解决和生态保护,更加重视维护群众利益,为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区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生态国土建设,严格保护国土资源。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大生态系统源头保护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将生态国土建设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一)落实制度、兼顾整治,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强化各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意识,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耕地“占一补一”要求, 处理好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进一步深化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既确保全区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又推动经济与农业农村协调发展,实现“生态-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深入排查、规范整治,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严格矿山企业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对全区矿山开采情况的调查,查明全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于6月底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全国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问题要求,利用2年的时间,牵头做好2013年以来关闭的9处矿山治理恢复工作。同时,对已上报区政府2018年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的3处山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工作,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被全国环保督察问责。

(三)建章立制、严把关口,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一是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抓好《国有建设用地动态巡查工作制度》落实,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动态监管,对形成闲置土地的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及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二是形成内部联动机制,对于已办理供地手续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开工建设的企业及单位,在规划调整、计划指标安排、办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予以适当控制。三是严格落实区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核办法,严厉打击囤地行为,对自身原因导致闲置土地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和其控股股东参与新的土地竞买。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节约集约用地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权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促进土地依法、有序、高效利用。通过以上措施,到2020年底,确保实现全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2%的目标。

(四)公正执法、严肃查处,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切实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和《即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等制度落实,要发挥共同监管领导小组职责,将违法用地查处和日常监管进行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预防和制止、查处违法用地,减少违法用地数量。要强化部门联动,与法院、公安、纪检监察、供水、供电等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到位。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属地政府、监管责任人和违法主体责任,通过追责倒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业务培训,对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和座谈,提升业务素质和政治水准。要强化不定期动态巡查机制,完善车辆和人员配备,加强对违法重灾区加强巡查,并随时在即墨区城管委治违工作微信群进行公布,坚决将违法用地控制在初始状态。要建立内部联动机制,对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镇(街)或单位,形成单位内部共享机制,停办相关土地和房产手续,限期整改到位。通过以上措施,全面做好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全域督察和济南督察局季度卫片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确保违法违规用地及时整改到位,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二、做好用地服务保障,满足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不断优化国土资源供给结构,加快转变资源的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在国家大幅压减东部沿海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形势下,对上积极争取,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对全区社会经济建设的支撑。加强与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保障重点区位、重大产业项目、民生基础设施用地。

(二)多措并举加快土地供应。对于新增建设用地,加强与重点区位的对接与沟通,摸清底数、找准原因,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供地效率,全力保障供地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前5年农转用征收供地率不低于65%。对于存量闲置低效用地,出台《关于规范国有土地储备及征收土地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意见》,进行盘活利用,为重大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土地保障,为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多种路径及政策支持。

(三)深化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参照2017年开展的温泉、金口土地整治工作,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对龙山街道、田横镇、田横岛度假区、鳌山卫街道的约16万亩土地开展整治工作,可新增耕地约1.6万亩,有效解决全区占补平衡指标难题,保证全区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为土地整治现场会的顺利召开奠定基础。

三、情系群众关注热点,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措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严格落实高标准“十有县”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发放“两卡一书”,补充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与监测,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全面不发生一起地质灾害。

(二)落实和完善征地补偿。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适时进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使被征地群众获得更大收益。严格执行征地补偿相关规定,严格核定补偿标准,扎实落实征地补偿预存款制度,确保征地补偿各项费用及时、足额支付。

(三)加快不动产历史数据迁移整合。申请专项资金,启动历史数据迁移,对土地房屋信息进行整合,破除登记瓶颈和业务壁垒,摸清底数、分门别类采取不同措施,加快解决历史数据迁移问题,力争年底前数据迁移整合率达到95%以上。

(四)优化规范不动产登记。在成功创建青岛市青年文明号、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争创全国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专业化、人性化、亲情化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努力构建群众满意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的原则,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在保证登记质量和交易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压缩登记时限,提高登记效率,将全部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体现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

四、强化创新驱动引领,促进基础工作提速增效。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用创新理念引领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为业务工作注入新活力。

(一)做好征地审批制度下放承接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济南青岛烟台市人民政府行使部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好用地审查职责,形成工作方案,理顺工作流程,打通与省国土厅和市局的信息交互接口,确保将权力行使到位,做到三区市(即墨、黄岛、胶州)最优。

(二)注重成果运用,提高科技化管地、管矿水平。根据青岛市局关于建设用地批、供、用、查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国土资源遥感“一张图”建设应用,为相关科室、国土所配备专网,实现市、区、镇三级联网,实行常态化土地变更调查,加强建设用地批、供、用、查全过程动态监管,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系,强化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动态监管,逐步实现科技化管地、管矿。

(三)推行不动产智慧创新服务。借助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科技技术手段,强化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打造互联网+不动产“智慧登记”。将智慧服务作为业务提质增效升级的“新引擎”,通过流程优化设计、服务提前介入、数据互联共享,推行一系列改革创新的数据跑路和智慧服务手段,推行“网上”和“网下”双轨并行、“线上”和“线下”协调联动,通过探索开通网上预约服务,建立网上预处理平台,推行登记业务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等工作措施,让信息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五、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增强国土事业发展后劲。重视基础建设作用,为国土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推动地籍管理工作上新水平。完成2017年度土地现状变更调查,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对存在权属纠纷、历史遗留等问题暂时未予解决的土地证,严格依法确认并予以解决,确保发铁证、实证。严格按照档案规范管理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研究制定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改进调查方法,加大科技成果应用,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数据准确、信息共享、成果高效。结合第三次土地调查,完成不实耕地整改工作。

(二)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上新水平。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启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对接青岛市局将“数字青岛”地理信息平台更新和升级为时空信息云平台,更新比例尺地形图,丰富信息时空云平台数据并加强信息共享。

(三)推动地价管理上新水平。推进地价体系建设,开展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制定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立地价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按照青岛市局统一布置,积极开展全域动态地价监测试点工作,探索海域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价格监测和评估,建立城乡一体的地价监测体系。

六、不断强化组织建设,不断提高队伍建设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一)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服务发展的战斗力。继续在广大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等,并把党员教育和组织管理结合起来,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激发队伍整体活力;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等,为加强党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制作党支部实用工作手册,对组织设置、制度建设、参与决策、主题活动、项目文化、基础材料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我局需要,更能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以法治建设为导向,不断提高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法治国土”建设和行政执法全程监督要求,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与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交流、专业培训和典型案例分析;抓好源头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监督、纠错和维护权益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国土资源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提高行政管理人员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以作风建设为牵引,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整合、优化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完善党建责任清单、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完善班子成员和各单位年度责任清单,从上到下建立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对因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严重问题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实行严肃问责。要全面加强廉政风险管控。找准廉政风险的根源、性质、表现,建立风险点目录,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对履责不到位和出现严重问题的进行严厉问责。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委全面监督,纪律检查组织专责监督,相关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聚焦土地征收、土地执法、权属争议调处、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