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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功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2017-12-06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4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即墨市按照省、市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了为期七个月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

       我局按照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验收标准,做到了“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在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中,我市以总分93分的成绩获山东省第二名。《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于2017年11月30日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成功创建。

我局将以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为契机,积极推进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及防治水平,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坚决做到有指挥、有组织,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避让撤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