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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22


发文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青政办发〔2014〕19号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

联系电话:83668967

政策起止时间:自2014年9月28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执行

政策主要内容:

  小企业招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数量和比例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小企业贷款,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发布同期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