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大信镇2018年“清河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3-19

  关于印发《大信镇2018年“清河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庄、相关单位:

  《大信镇2018年“清河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信镇委员会

  大信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大信镇2018年“清河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库管理保护,根据青岛市河长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河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和《即墨区2018年“清河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清河行动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根据即墨区河长制办公室要求,今年4月份为“清河行动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清除河库岸边、滩地和水面垃圾,进一步改善河库环境卫生面貌。各村庄及相关单位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完成辖区内清河任务。同时,要建立起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河道环境卫生状况不反弹、不回潮。

  二、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开展以“人水和谐,美丽河库”为主题的“清河行动月”活动,维护河库健康生命,保障河库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三、主要内容

  随着天气转暖,气温升高,河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成为滋生蚊蝇、影响环境卫生的主要来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凸显,开展清河行动是适时和必要的。按照清除河库岸边、滩地垃圾和水面漂浮物的内容要求,以及“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标准要求和“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的组织要求,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行动,使全区河道、水体及滩地环境卫生状况焕然一新,面貌大为改观。通过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河库、打造美丽河库的良好局面。

  四、时间安排

  “清河行动月”活动时间为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一)动员发动阶段(2018年3月10日-3月31日)。

  3月20日前,召开镇级“清河行动月”活动动员大会,公布镇级活动方案,对行动进行周密部署,组织发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清河行动月”活动。各村庄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对活动方案进行细化,制定相应行动方案(各村庄行动方案3月28日前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建立工作台账,对照各自辖区内河库,列出责任清单(各村庄河库责任清单3月27日前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明确活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社区确定1名河长制工作联系人,名单于3月23日前报农业服务中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15日)。按照本辖区活动方案要求,根据摸排的问题清单,组织辖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河库岸边、滩地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清除,达到清河行动的标准要求。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4月16日-4月30日)。对本辖区“清河行动月”活动实施效果进行 “回头看”。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按标准完成任务。同时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保持整治效果,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亲力亲为,深入清河行动一线现场,协调行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检查督导下一级责任河长实施清河,对下一级责任河长清河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各镇级河长联系单位要为镇级河长当好参谋和助手,摸清情况、提出方案,落实好河长安排的任务和事项。各村庄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清河行动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抓好宣传教育。各成员单位、各村庄要积极开展“清河行动月”活动的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让“清河行动月”活动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管护的良好氛围,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河库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三)加强督查考核。“清河行动月”活动是2018年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区河长制办公室将于4月中旬和5月初对各镇街清河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评排名;镇河长制工作机构将联合相关单位对各村庄清河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督导考核得分纳入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成绩,并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抓好长效管理。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责任单位、河管员、“民间河长”和志愿护河队的作用,加强河库岸边、滩地及水面日常管护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和管理,确保通过“清河行动月”活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的河库,脏乱现象不反弹。

  (五)做好信息报送。“清河行动月”活动开展期间,各社区、村庄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周进展。各社区每周三下午16:00前,上报本周行动进展(附件4)。

  2、河长巡河信息表。活动期间,各社区上报本辖区的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巡河信息表(附件3)。

  3、各社区3月28日前报送动员会议部署影像资料和活动问题清单(附件2)。

  以上信息报送至镇河长制工作机构(邮箱dxny3729@163.com)。信息报送情况将直接纳入考核成绩,同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社区、村庄有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