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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有了 特别法人“身份证”

2018-07-17

         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区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开展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工作。目前,全区1080个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工作全部完成,意味着我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正式获取特别法人“身份证”。

        据潮海街道北关村村主任黄斌介绍,此前村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并不再获年审,村委办理各种事务都必须到街道开具证明,手续十分繁琐,村委会难以办理经济往来、开具发票等事项,给村庄事务造成诸多不便。获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后,村委会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