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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清河行动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6-06

田管字〔2018〕39号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清河行动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库管理保护,营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根据即墨区河长制办公室《即墨区2018年“清河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度假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实施“清河行动”是响应上级要求,建设幸福宜居度假区的重要一环。通过在全区范围内整治河、库、滩地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水域环境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主要内容

按照“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标准要求和“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的组织要求,对全区18条主要河道岸边、滩地垃圾和水面漂浮物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行动,使河库环境卫生状况焕然一新,面貌大为改观,恢复正常河库管理保护秩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保护河库的良好局面。

1.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对禁养区的养殖户进行排查清理;对限养区、适养区的养殖户加强监管,督促养殖户建设化粪池、储粪棚,对不达标排放的养殖户限期整改,对群众反响大,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处罚,直至强制关停。

责任单位:社区、村庄、经发办、环保所、动检站

责 任 人:各社区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薛辉、于兆涛、王志波、

2.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确保路边基本没有白色垃圾、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河边基本没有成堆垃圾。

责任单位:社区、村庄、城建办、北安环卫

责 任 人:各社区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于德明、尹广琴、

3.侵占河库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摸底排查河、库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情况,开展河库沿线环境治理,打击围河占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实现河库滩地水域无违章占用、堤岸周边无垃圾杂物、河道畅通无障碍、河库沿线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责任单位:社区、村庄、综合执法办

责 任 人:各社区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刘敬展、

三、时间安排

“清河行动月”活动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1.动员发动阶段(2018年3月25日-3月31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15日):各社区、村庄、相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集中时间对相应负责的河库进行清理、达到河库岸边、滩地无垃圾和水面无漂浮物的要求。

3.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4月16日-4月30日):各社区、村庄、相关部门对活动效果进行“回头看”,督查室对行动结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成绩列入年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重视。镇级河长是该条河道的主要负责人,要现场协调解决在清河行动中巡查出的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组织村级河长制定解决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限,确保“清河行动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抓好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清河行动月”活动的宣传动员,社区党委、村庄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广播、微信平台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让“清河行动月”活动深入人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在全区范围内掀起河库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三)加强督查考核。“清河行动月”活动是2018年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督查室将于4月中旬和5月初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度假区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并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抓好长效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和责任部门的作用,加强河库岸边、滩地及水面日常管护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和管理。确保达到良好整治效果的河库,脏乱现象不反弹。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