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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 制发机关: 即墨区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3-19
    • 发布文号: 即政发[2018]14号
    • 索引号: 00516617300020020180022
  •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文件

    即政发〔2018〕14号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新型产业园区建设是实现项目快速落地、提升城市形象和降低传统产业发展风险的重要支撑。为加快推进全区新型产业园区建设,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有效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打造新旧动能转换优质载体,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精神,紧紧抓住撤市划区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推动园区建设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加快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破解新型园区建设的土地瓶颈,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做大做强重点园区,做精做专特色园区,打造新旧动能转换优质载体,促进土地有效利用、园区高水平建设、项目快速落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盘活土地、优化提升原则。土地是制约园区建设的关键因素,尤其在传统园区升级改造中更加突出。推进新型园区建设,必须坚持以盘活闲置土地为核心,加大园区闲置土地回收力度,加快提升园区低效用地,促进园区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实施“腾笼换鸟”。

      (二)坚持集约节约、可持续发展原则。严格执行我区产业用地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推进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集约节约使用,提高投入产出效率。 推动绿色发展,注重生态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园区,努力构建新型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原则。全面落实我区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注重发挥区位资源秉赋和发展潜力,实施高标准园区规划,超前配套基础设施,瞄准蓝高新和现代服务业,坚持全面布局与重点发力相结合,重点突出新能源汽车、航天航空、铁路运输设备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建成一批规划科学、特色突出、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质量效益显著的新型产业园区,推动新引进的项目向园区集聚,实现传统产业提质效、新兴产业提规模,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的优质载体。

      ----盘活闲置土地。到2020年,盘活利用闲置土地8000亩,盘活提高低效企业用地8000亩。

      ----产业园区招商。到2020年,引进“蓝高新”项目及产业链配套项目200个以上。

      ----产业集聚能力。到2020年,新型产业园区主导产业产值或营收占比达到6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

      各镇、各街道、各功能区要按照“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思路,在打造特色中彰显优势,充分考虑区位的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基础设施等,通过新建或现有产业园区转型升级,规划建设工业、商业或创新等新型产业园区,明确园区面积、投资主体、发展目标、推进路径、时间节点及措施,原则上每个新型产业园区发展主导产业不超过2个,主导产业占园区比重不低于60%。其中,产业园区面积原则上镇不少于1000亩、街道不少于500亩。中心城区及蓝谷等区位要因地制宜,可突破土地空间限制,采用一园多片形式,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

      新建新型产业园区必须着眼于打造现代化产业园,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坚持产城融合、一体发展,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实施整体规划建设,重点发展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着力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智能制造普及率,打造成新旧动能转换的引领区。

      传统产业园区转型升级为新型产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园区规划,重点规划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园区项目承载能力,通过盘活闲置土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积极嫁接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推动园区二次开发利用,优化园区功能,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压缩、淘汰低端产业,实现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盘活闲置低效土地

      盘活闲置低效土地是新型产业园区建设的关键。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强化政策引导,成立闲置土地回收基金,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企业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的意见》《关于规范国有土地储备及征收土地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意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采用依法回收、协议收购和参与司法拍卖等方式,加快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各镇、各街道、各功能区要根据实际,3年内逐步盘活园区内所有闲置低效土地。

      依法加强闲置存量土地的回收,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效益低、能耗高、污染重的工业企业,实施“腾笼换鸟”。 提高土地闲置成本,对经国土部门认定的闲置土地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

      发挥区属国有公司在闲置土地回收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与镇街、功能区沟通协作,收购储备一批可利用的存量土地,为项目快速落地打好基础。对收购闲置低效用地的区属国有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企业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的意见》相关政策执行,并根据收购资产承接银行贷款额给予一定比例激励。

      支持区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盘活闲置低效土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支持打包回收成片闲置低效土地,着力破解土地盘活难题。

      建立闲置土地和厂房信息共享平台,引导新引进项目优先利用闲置低效土地和厂房。鼓励各镇、各街道、各功能区积极利用闲置低效土地和厂房引进新项目,在闲置低效土地及厂房转让过程中缴纳的转让环节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镇街、功能区,用于支持园区建设。

      强化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鼓励各镇、各街道、各功能区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项目嫁接、土地入股等方式,加快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倒逼淘汰落后产能,降低传统产业发展风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利用好新型园区这一招商平台和载体,加快提升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发挥全区招商部门和事业部作用,创新招商方式,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新型园区招商引资力度,根据新型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定位,重点引进一批高技术、战略新兴和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优质大项目,优先将新引进项目落户新型园区,原则上新型产业园区入园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四)完善基础设施

      坚持全域统筹的原则,城建、规划等部门对全区新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进行统筹规划,运用好市场机制、手段和方法推动园区高质量建设,构建由镇街、功能区和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相结合的园区建设格局,进一步加快园区供电、供排水、供气、道路、通信、消防、污染和固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区新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

      新建新型产业园区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政府和社会资本等多途径投入,高标准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五)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发挥蓝谷科技创新策源地作用,深化蓝谷与即墨双向互动,瞄准“国字号”科研机构和高校、研究院,探索建立以新型产业园区为载体的合作共建发展模式。园区可采用研究机构、高校冠名的方式,突出园区产业发展的特色,建立园区科技成果孵化器。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加大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加快促进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蓝色新兴产业。

      (六)保障园区用地

      在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同时,全区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新型产业园区需求,对产业园区用地开辟“绿色通道”。鼓励优先发展新能源、通用航空、轨道交通等产业,对属于优先发展的产业且用地集约的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成本价。

      (七)加强土地集约利用

      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效益,各园区要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审核,新建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缩短工艺流程,做到节约用地。可采取园中园的方式,建设各类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产业园区,以供急需用地的工业项目和小微企业入驻,原则上投资低于3000万元的项目需进入专业产业园区,相关政策按照《即墨市专业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即政发〔2017〕48号)执行。强化用地批后监管,对已出让土地项目开发利用实行全程动态监管,督促企业按供地合同约定时限开工、竣工,对企业无故延迟开发建设、任意改变用途等违约、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新型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镇街、功能区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园区发展的顶层设计,定期听取园区建设发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园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调度和督查力度。建立新型产业园区建设月调度、季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园区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基础设施配套、招商引资等工作进展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政府政务督查室会同新型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发改、工信、城建、国土、规划、国资等部门,对园区建设工作开展季督查,形成督查专报呈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和领导小组,并在全区进行通报,确保新型产业园区建设按计划推进。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园区建设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新型产业园区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并制定新型产业园区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新型产业园区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

      本意见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2020年12月31日止。

      附件:青岛市即墨区新型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7日

      附件

      青岛市即墨区新型产业园区建设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吕  涛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鞠朝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  伟   经济开发区管委主任、蓝色新区党工委书记

      刘积学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徐永全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王道舜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新梅   区财政局局长

      位  涛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衣志杰   区商务局局长

      江黎明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主任

      单存浩   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主任

      徐方娥   青岛服装工业园管委主任

      王希海   青岛环保产业园管委主任

      金旭亮   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李洪全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即墨分局局长

      李根远   青岛市规划局即墨分局局长

      张永坚   环秀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洪臣   通济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  杰   潮海街道办事处主任、即墨古城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海涛   北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崔忠新   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刁维华   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壮举   鳌山卫街道办事处主任

      万玉刚   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强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郑向礼   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杨军峰   大信镇党委副书记

      孙晓辉   田横镇镇长

      徐永杰   金口镇镇长

      宋千秀   灵山镇镇长

      郭  强   段泊岚镇镇长

      马明强   移风店镇镇长

      曹显成   蓝村镇镇长

      吕  军   通济新经济区管委主任

      新型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徐永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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